如果你是父母,想把房子留给孩子,是非常正常的安排。
但如果孩子还未满18岁,问题就来了:
- 孩子能不能合法继承房产?
- 如果孩子太小,还不懂得如何管理房产怎么办?
我们一起来了解清楚。
未成年子女不能直接拥有房产
根据Age of Majority Act 1971,未满18岁的人都属于“未成年人”。这表示他们在法律上不能拥有或处理不动产,比如留给孩子的房产。
即使你的遗嘱写明:“我把房子留给孩子”,但只要孩子还没满18岁,土地局是不会直接把房产注册在孩子名下的。
房子必须由“信托人”代为持有,直到孩子成年或达到你指定的年龄。
谁来“代持”这间房子?
这就取决于你是否在遗嘱中设立了“遗嘱信托”(Testamentary Trust):
情况一:没有设立遗嘱信托
如果你的遗嘱只是写:“我把房子留给孩子”,那房产会由你的遗嘱执行人 (Executor) 暂时代为持有,直到孩子满18岁。
根据Trustee Act 1949,遗嘱执行人有权作为信托人,代为持有未成年受益人的资产。
等孩子年满18岁后,房产就必须转让给他们。到时,他们可以完全自由处理房子,包括卖掉或者出租掉房子。
情况二:设立了遗嘱信托(Testamentary Trust)
你可以在遗嘱中设立一个 “信托安排”,也就是遗嘱信托 (Testamentary Trust)。这样你可以:
- 指定一个你信任的人,或是像 Amanah Raya Berhad 这样的信托公司来管理房子。
- 你可以设定孩子实际拿到这间房子的年龄,例如 21岁、25岁,甚至30岁
信托人会根据你在信托中设定的条款然后在等到特定的时候才正式把你的房子转移到你孩子的名下。
关键区别 | 没有遗嘱信托 | 有遗嘱信托 |
拿到房子的年龄 | 18岁 | 你指定的年龄 |
房子的控制权 | 孩子18岁就可以自由处理 | 信托人继续管理,直到孩子达到指定年龄 |
举个例子:Mr. Tan 和他的两个孩子
Mr. Tan 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分别是8岁和10岁。他在遗嘱中写道:「我把位于Subang Jaya的房子留给我的两个孩子,让他们平分。」
如果他没有设立信托:
- 遗嘱执行人会代持房子直到两个孩子满18岁。
- 18岁后,他们将成为房子的合法共同拥有人,他们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出售房子,即使当下可能他们仍在念书或经济尚未独立。
如果他设立了遗嘱信托:
- 信托人会继续管理房产直到孩子达到你指定的年龄。
- 这段期间,房子可以出租,租金作为孩子教育费或生活费。
- 到了指定年龄,信托人才将房子正式转让给孩子。
我需要设立遗嘱信托吗?
你可以自问:
- 我的孩子在18岁时会有理财能力吗?
- 我是否担心他们太早卖掉房子?
- 我是否希望有人(如信托人)在他们成年前帮忙管理资产?
如果你的答案是“是”,那设立一个遗嘱信托,就非常有必要。
可以看看我们之前的文章:
你可以在遗嘱中把房子留给未成年的孩子。但真正重要的是:他们在18岁时真的准备好了吗?
如果你希望孩子真正从房产中受益。不是一时,而是长远、稳妥、明智地管理它,那设立一个遗嘱信托,绝对是更稳妥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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