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他的遗产就会根据 《1958年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Act 1958) 来分配。法律会规定谁可以继承,以及每个人大概可以分到多少比例。
不过,法律只解决了“谁有资格分”,却不一定能解决现实中会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当很多继承人一起继承同一个资产,例如房子或土地时,事情往往会变得复杂。
这样的情况,其实在现实中很常见。以下这个案例就很好地说明了问题。
案件背景:
在 Kannathasan Raman & Ors v. Ravichandren Raman & Ors [2026] CLJU 43 这宗案件中,死者在2010年去世时并没有留下遗嘱。他留下九名孩子。由于没有遗嘱,遗产必须根据《分配法令》来处理,也就是说九名孩子都有继承权。
死者的遗产包括两个主要资产:
- 一间位于 Bandar Sunway 的住宅
- 一块位于 Pulau Carey 的土地
他的其中一名孩子被委任为遗产管理员 (administrator),负责处理整个遗产的管理和分配。
那谁可以决定卖不卖这间屋子呢?
在处理遗产的过程中,这个遗产管理员尝试与其他兄弟姐妹讨论,看看应该如何处理 Pulau Carey 的那块土地。
当时已经有第三方买家出价 RM100,000,甚至还支付了订金,希望购买这块土地。但是,这个出售计划却没有得到所有兄弟姐妹的同意。有些人同意卖掉土地,有些人反对出售甚至有些人没有回应。
其中一名兄弟则提出,土地应该卖给他本人。他的理由是家族的土地应该留在家族里,不应该卖给外人。在争议过程中,甚至还出现了欺诈和伪造文件的指控。
由于大家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最后事情只好交由法庭来判断。
法庭的判决:
最终,高庭允许遗产管理员出售该土地,并且裁定土地出售后的款项,必须平均分给九名继承人。
表面上看起来,这个结果很简单明了,大家都分到自己的份额。但实际上,这种情况往往会让遗产处理变得非常耗时、压力很大。因为每个继承人都有不同的想法,例如:有人想卖掉资产分钱、有人想保留资产也有人希望自己可以买下这片地。当人数多的时候,要所有人达成一致,其实非常困难。
如果有遗嘱,事情可能会简单很多
如果死者生前立了一份遗嘱,很多问题其实可以提前解决。
例如,遗嘱可以清楚写明:
- 哪一位受益人继承哪一间房子或土地
- 某项资产是否应该出售,再把钱分配
- 遗产如何分配给各个受益人
- 由谁担任 执行人(executor) 来负责处理遗产
当这些事情在遗嘱里已经写清楚时,执行人只需要按照遗嘱的指示执行。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家庭之间的争执,也能让遗产处理更顺利、更有效率。
这个case其实反映了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
当一个人没有留下遗嘱而且继承人很多,很多事情都会变得复杂。虽然法律提供了分配的公式,但在现实操作上,资产如何处理、是否出售、由谁接手,都可能引发争议。
其实,要避免这些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提前准备一份遗嘱。
遗嘱可以确保:
- 你的资产按照你的意愿分配
- 房产或土地不会因为意见不同而拖延多年
- 家人不需要为了遗产而争执
最重要的是,让你的家人在你离开后,少一些纠纷,多一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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